律师解答:不是。 律师解析:不是,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,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,就可以从名单中去除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以伪造证据、暴力、威胁等方法妨碍、抗拒执行的; 以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、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;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;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。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,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。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,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,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。 |